粗暴服务引发质疑,志愿者也需要专业化
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做出的服务工作。志愿服务的精髓是奉献精神。然而,近年来志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一方面有人利用“志愿服务”“慈善行为”沽名钓誉;另一方面是更多人空有一腔热血而没有专业服务的能力,导致了“好心办坏事”的后果。
志愿服务也是一项专业行为,对志愿者、志愿组织、服务对象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中明确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不合格的志愿者进行的志愿活动很可能会对服务对象造成不好的影响。
志愿服务并不是表演行为,不应当成为自媒体赚取流量的工具。视频中可以看到,志愿者笑容灿烂面对镜头拍摄,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服务的老人面露难色。《志愿服务条例》同样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然而在自媒体发展迅速的信息时代,志愿服务的性质在某些角落悄然改变,在某些人眼中,“服务”已经让位于“表演”,利用“志愿服务”行为进行表演牟利才是真正目的。
抱着普渡之心行伤人之事,让有关部门头疼不已。民间自发的志愿行为越来越多,有关部门更应当担起监督职责。法规不可谓不明确,但是非专业志愿活动为何屡禁不止?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的观念还停留在过去,总觉得“心诚则灵”,没有考虑到非专业服务带来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违规志愿行为具有随机性,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制止,且对于一般的违规志愿服务行为,主要以教育劝导为主,违法成本低,并不能够引起太多警觉。
应对非专业志愿服务乱象,为今之计需要双管齐下,一是加强教学指导,通过有关部门规范培训出能够进行专业服务的志愿队伍;二是相关部门对骗取同情、吸引眼球、博得流量的“表演式志愿”依法严肃惩处,以儆效尤。只有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精致的服务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志愿服务,才能不断提升整体社会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许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