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父亲受贿1900万,反腐败需要更多自觉

       近日,一位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其父亲涉嫌受贿1900万并且行贿人逍遥法外的情况,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反腐败斗争的深刻思考和探讨。(4月7日《南方都市报》)


       首先,我们要赞扬这位女子的勇敢和正义。在一个舆论环境和人心愈发浮躁的时代,她能够挺身而出,实名举报自己的亲人涉嫌受贿行为,这是一种勇气和责任,更是一种正义和担当。然而,举报行为必须充分尊重客观实际,不能随意捏造或歪曲事实。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举报信息,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在这一事件上,女子在视频中称行贿人“至今仍然逍遥法外,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这一举报内容是否属实,仍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判断。


       从反腐败斗争角度来看,这位女子实名举报行为是正确的,是尽公民义务的表现。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轻易地附和网上说法,说她是在“大义灭亲”。据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公布的消息,其父亲顿小建已于2022年7月经宝鸡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宝鸡市陈仓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目前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换句话说,这位女子实名举报的受贿行为,在此之前已得到了纪委和司法机关的关注和处理,而本次举报内容实质上并不牵涉她的父亲。


       因此,她举报行贿人的动机可能是出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考虑。我们可以理解为,她所做的是在反腐斗争中的一种自觉行为,旨在通过自己的举报,揭露和打击腐败现象。


       当然,这位女子举报行贿人的行为也有可能与她父亲的受贿案有关。如果没有行贿,就不会有受贿。顿某某因受贿而面临法律处罚,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实际上是被行贿者“害死”的。倘若确实如此,那么她举报行贿人也是为了揭露受贿案的真相,从而追究责任和维护公正。现行法律已对行贿犯罪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要求。在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


       另外,我们也不能排除其他的动机,比如因为行贿人的行为对她或她身边的人造成了伤害,她希望通过举报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利益。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出于何种动机,这位女子的举报行为都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和支持。她所做的是在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是在为反腐斗争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反腐败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从来没有休止符,需要依靠制度和法律手段来进行,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勇气和举报。这既需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全面推进反腐败斗争,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的发生,也要更加注重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让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建设一个廉洁、公正的社会。■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