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新立异的厕所标识绝非公共文明的进步

       生活中,有许多无法让人一眼分辨的男女厕所标识。这些标识五花八门,造型迥异,而周边又没有文字或拼音说明,给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好好的公共卫生间为什么不能明确地写明“男”“女”?卫生间又是否应该统一标识?(3月21日 《法治日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和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城市文明”与地方的精神文化建设开始被大众所关注重视。一地的公共设施恰恰是城市文明的展示窗口。在商场,景区等公共区域的标识中加入一些艺术性的趣味成分本来无可厚非,可一旦标识艺术的“过了头”,就会对大众的基本判断造成干扰和阻碍,进而影响他们使用公共设施。


       城市文明首先是“人的文明”,公共设施投资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服务大众。标识的主要作用是为公共服务提供指向和帮助,从而提升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故而,标识标志的设计要简单化,易识别,要让人一目了然。明确的汉字指示和分明的蓝色,粉红色等区别颜色行之多年,并无不妥。如果仅仅因为觉得传统的公共厕所标识“太土”“不够现代”“不够艺术”就弃之不用,转而更换一些与大众固定认知相悖的奇葩标志,也只能让人们在想要使用公共厕所时既“糟心”,又“闹心”。


       显而易见,太过“艺术性”的标识容易导致指示模糊,让人难以判断,可能造成错入厕所的尴尬。如此一来,就会让一些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或者引发一些冲突与争执,造成错入者的名誉损失。


       追根溯源,这些花里胡哨的奇葩标识多少受到了西方所谓抽象艺术和现代艺术的影响,设计者似乎认为同这些文化“接轨了”,也就代表着公共场所“美观了”“文明了”。但标识设计的初衷是让人“看得懂”,设计者应当站在大多数人的角度进行规划,突出标识的实用性和功能性,将趣味性和艺术性置于次要地位。如果公共场所的标志不仅叫人“欣赏不来”,还让大家“伤透了脑筋”,我想这绝不是一个好的设计。


       我们应当提倡标识以简明为要,不以繁复为美。为多数人考虑的,通俗易懂的指示标志才是大众真正所需要的。公厕标识又何必过于着急追求艺术,“与时俱进”?标新立异,花里胡哨的公厕标识不是艺术的进步,自然更不是公共文明的进步。■梁宇飞